“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惠民生,情暖老人心
时间:2021-04-07 09:33

  2021年3月29日上午,一个白发苍苍,行动不便的受援人和他的家属一起到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咨询、申请援助,后得知这个老人家叫伏某某,已经63岁了,去年在一家保洁服务公司上班时,被玻璃砸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损伤达十级伤残,但单位至今未给予任何的工伤待遇,也未支付医疗费。因申请人文化程度有限,法援中心立即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工作人员立即主动帮忙填写援助申请表,并帮忙整理法律援助所需的一切材料,在当天上午材料准备齐全。法援中心接到该案审批,法援中心分管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齐动手,从受理、审查、审批到指派,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为受援人解决后顾之忧。

  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老年群体最切实的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晋安区法律援助工作近年以来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援助水平和成效显著提升,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2020年,受理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案件2022件(案件量排名全市第二)。其中民事122件,(支付劳动报酬97件、婚姻家庭1件,交通事故10件、其它14件),刑事1899件(公安指派33件,检察院指派1050件,法院指派799件,个人申请17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行政诉讼1件。接受现场咨询1057人次,电话咨询5012人次。发放案件补贴108.72万元、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服务补贴3.74万元。共开展4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为主题,在工地、居民区等农民工经常出入的醒目位置张贴《寻求法律帮助请找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海报,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宣传活动通过挂横幅、展出宣传展板、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分发宣传材料等互动方式。发放《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服务援助指南》等宣传折页及宣传品1557余份,覆盖群众2057人次,切实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

  一、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者微信群,把各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经办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加到了群里,法律援助工作者数据库里现有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21名,法律援助律师45名,经办法官、检察官44名。

  二、法律援助中心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合署办公,实行就近便民服务。为了方便群众,公示了便民电话,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开展上门服务,实现了办公资料共享、配套连动的工作局面。强化专线管理,发挥专线作用,免费提供咨询。

  三、依托辖区9个乡镇(街)、检察院、法院、律所、妇联、工会、劳动保障、市场监督、残联、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高校和计生协等成立的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全区9个乡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联动机制,通过他们及时传递特殊群体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为特殊群体通过自己熟悉的渠道寻求法律帮助。

  四、放宽农民工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受理条件,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优”服务。仅2020年,共受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四大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650件。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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