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春节前食品安全监管
时间:2024-01-23 09:52

  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晋安区强化春节前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辖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及时排查风险隐患

  各级包保干部以春节前为重要时间节点,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场所卫生环境、食品安全自查等情况为重点,并针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督导,加密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有效排查风险隐患。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节前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食品安全自查自评频次,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春节食品消费特点更新《风险管控清单》。截止目前,针对幼儿园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指导4家餐饮服务单位动态更新《风险管控清单》。

  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 严把“销售关”

  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等大宗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坚果、蜜饯、年糖年饼等“年货大礼包”为重点,查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贮存是否符合条件、标签标志是否符合规定,严禁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同时,组织特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特殊食品销售单位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标签、说明书是否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

  开展年夜饭备案登记 严把“餐饮关”

  对辖区内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逐一审核经营资质、承办能力以及菜单,严禁超范围经营以及超承办能力接待。对辖区年夜饭承办范围、酒楼餐厅、网红餐厅等开展全面检查,现场查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存储、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场所环境卫生等环节;检查加工过程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

  同时,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贯工作,通过发放《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倡议书》、将该项工作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宣传培训等方式,提高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相关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显著位置刊播“反对浪费”宣传标语,主动提醒顾客“按需点餐”、主动提供打包盒。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7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6多家次,完成20家年夜饭承办单位备案登记,发现并整改问题24个,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

  消费提示

  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食品原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严禁采购“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丝印不明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仔细检查、验收,严格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按照规定条件贮存食品。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严禁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票据不全的野生蘑菇、业态、河豚鱼等高危险食品。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范围、超负荷接待,确保餐饮具消毒彻底、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不采摘、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和野生食用菌等高风险食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若发现食品违法行为或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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