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电动车 防范于未“燃” ——晋安区财政局组织电动车安全知识宣传
时间:2024-12-19 09:47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提高电动车使用的安全性,减少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2024年12月18日,晋安区财政局开展“规范使用电动车 防范于未‘燃’”专题宣传教育会。
此次教育宣传会,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福建省消防条例》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管控有关内容,围绕电动自行车应该怎样停放、哪些充电行为需要杜绝、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将面临何种行政处罚等规定进行解读,并观看了电动车警示教育短片,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电动车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大家纷纷表示,要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规范使用电动车,文明守法安全骑行,避免意外发生,共筑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