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
全市新增91处历史建筑
其中晋安共有7处上榜
富家别墅
被列为历史建筑后,这些古厝应实施原址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迁移异地保护的,由市名城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异地保护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刘家老厝
历史建筑实施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制定异地保护方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涉及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迁移至鹤林生态公园的上社10号古厝(资料图)
作为文化资源大区
晋安区将切实扛起
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
以福州举办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
对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的更高要求
朝着文化发展强区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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