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斩乱去污”攻坚行动
时间:2021-11-21 08:04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攻坚120天”行动部署,进一步探索散乱污企业(场所)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晋安区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斩乱去污”攻坚行动。

  一、组织部署、着力推进

  11月16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林群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召开晋安区散乱污企业(场所)“斩乱去污”攻坚行动推进会。

 

  会上,林群副区长听取“斩乱去污”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汇报,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1、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紧盯工作目标,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打赢攻坚战。

  2、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等工作力量,重点针对工业区、厂中厂、乡镇交界地带等点位,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不留死角。各部门要坚持“一盘棋”作战,根据职责分工要求,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真正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3、强化考核问责。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工作的督察和考核问责力度,将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成效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传导压力。

  4、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一经发现散乱污企业(场所)立即上报区整治办,坚决做到发现一家、上报一家;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参与的整治氛围。

  二、现场调研、深挖细排

  当天下午,林群副区长现场调研晋安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查看隐秘在新店镇斗顶村山窝中的散乱污企业(场所)。

  

  林群副区长在现场再次强调,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持对散乱污企业(场所)“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要加快推进整治工作,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的整治原则,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据悉,晋安区第一批共计排查出212家散乱污企业(场所)已全部完成整治;第二批共计排查67家散乱污企业(场所),已完成整治并录入平台25家。

  下一步,晋安区将继续增强“散乱污”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力度,重点对厂中厂、寿山石切割作坊、汽修保养等开展整治工作,打好斩乱去污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