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本月起
福州市相关部门
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已实施将近2个月
许多养犬人已为爱犬完成养犬登记
日前
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
来到保利香槟国际小区
进行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工作
郭先生因为对犬证办理流程不太熟悉
还未去申请办理
现场
城管工作人员细心指导郭先生办理犬证
并告知他
根据《条例》
如果3月1日后还未办证
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并送交犬只收容留检所。
部分宠物犬主人携带犬只出门
忘记给爱犬佩戴犬牌的情况
也时有发生
根据《条例》
携犬出户未为犬只佩戴犬牌的
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罚款
视频截图
还要注意的是
3月1日开始
犬只主人如出现
不文明养犬行为
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
每户只允许办理一张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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