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这座林尔康墓,修好了!
时间:2024-06-14 16:06

  6月12日上午,华南商业银行福州分行陈料挥行长受林尔康后人委托,专程向鼓山镇人民政府送上一面“功存历史、泽被百姓”的锦旗,对鼓山镇人民政府爱心整治、修缮林尔康墓周边环境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熊辉镇长、吴家炜主任代表鼓山镇人民政府接受锦旗。

      

  2009年林尔康墓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鼓山镇政府多次收到反映,该墓周边保护红线范围内存在村民私自搭建小屋、种植农作物及圈养犬类的现象,同时通往林尔康墓的道路受阻,请求尽快帮助处置。我镇对此高度重视,即派相关人员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并予处置。                

  

    根据《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有损文物安全的活动”之规定,经鼓山镇领导的多方现场协调、确定整治方案,立即组织拆除违法建筑,并劝阻村民停止在墓园周边种植农作物及搬离狗舍。
 
    同时,为美化改善环境,鼓山镇安排经费26万元对墓园和周边整体环境进行整治、修缮,清理四周环境卫生、疏通排水沟、种植开花乔土地被等。林尔康墓后人对鼓山镇所采取的保护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林尔康,字镜颿,祖籍福建龙溪(今龙海市),是台湾首富板桥林氏家族的成员,柳州知府林平侯之曾孙,林维让次子。中日甲午海战,清政府一败涂地,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沦陷于日本之手。林尔康"不耻左衽",再也不想在日本人的统治下苟延残喘般地生活,遂举家搬迁至厦门,终日为国忧心,不幸病故,终年28岁。 

  

    其高祖父林应寅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东渡台湾淡水新庄,以教书为生,为"台湾板桥林"的始迁祖。曾祖父叫林平侯,经营盐业发财,捐官广西柳州知府,告老回台湾后,广买从淡水到宜兰的大片土地,年收租谷达数万石。其子林国华于清咸丰三年(1853年)迁台北板桥,开发板桥一带的荒山野岭,遂成巨富,大造园林,后称"林本源花园"。林国华生二子,长林维让,次林维源。林维让便是林尔康的父亲。捐清廷军饷2万两银子,奖"三品衔"。至林尔康兄弟,已历五世,凡二百多年,聚族而居,称台湾板桥林氏,被誉称为"台湾首富"。
    板桥林氏家族的林维源在多事之秋,常为国捐银。陈宝琛访台之行,促成了他的二妹陈芷芳与板桥林家结亲。陈芷芳嫁给了林维源的侄子林尔康。
    林尔康的夫人陈贞,字芷芳,福州螺洲"太子太傅"陈宝琛的二妹,并由陈宝琛做媒嫁给被清代台湾省台北板桥巨富时称"板桥林"家族的林尔康,成就了一段闽台联姻的佳话,陈芷芳与林尔康育有三子二女:林熊征、林熊祥、林熊光和林慕安、林慕兰。其中林慕兰就是国学大师、清北洋水师学堂总办严复的三子严琥(字叔夏)的妻子。
    林尔康墓依山而建,坐东朝西,占地约530平方米。1936年因为陈芷芳病逝而始建,1937年为与林尔康合葬而扩建,1994年台湾的林、陈后人专程到福州重修合葬墓墓道,并勒碑记事,最终才形成现在的样子。2008年被福州市政府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为墓东、西各20米,南至禹州鼓岭一号别墅入园道路,北至50米,2009年升级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内有墓道、4层墓埕、一座墓塔以及两道墓封等设施。
 
 
 
来源:晋安区鼓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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