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发改局:
省物价局以《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通告〔2018〕9号)调整了全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政策,并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通告〔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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