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晋安区公办医疗机构收费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25 15:55

  一、政策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74号)和《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物价)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二、随机操作原则:根据目前晋安区辖区范围内已掌握的公办医疗机构名单,按30%的比例随机抽取。(晋安区公办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三、随机抽取步骤:所有参加抽取的晋安区公办医疗机构编列清单并编号;由发改局纪检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并记录;按类别随机抽取号码并当场亮号确定。从持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名单库中随机抽取两名,组成检查组。

  四、双随机抽查结合当场登记并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五、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行为;

  (二)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提前或滞后执行新调整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五)是否存在已被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但仍未纠正的行为;

  (六)是否存在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等。

  六、检查方式:实地检查

  七、检查时间:从7月1日开始到7月15日结束。检查结束后编写工作报告,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检查情况。

  八、检查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执法、廉洁办案,遵守《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守则》规定和物价检查人员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

  附件:福州市晋安区物价局“双随机”检查对象(公办医疗机构)名录库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福州市晋安区物价局“双随机”检查对象

  (公办医疗机构)名录库

序号

定    价    项    目

项     目    单    位

1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晋安区医院

鼓山镇卫生院

新店镇妇幼保健院

寿山乡卫生院  

宦溪镇卫生院

象园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茶园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岳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来源:晋安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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