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公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24 09:06

  榕晋发改科技综[2018]103号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74号)《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物价)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晋安区物价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2018年7月1日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物价)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公办医疗机构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至2018年7月15日,检查阶段已经结束,有关检查过程及结果如下:

  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

  晋安区物价局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在晋安区发改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启动随机抽取机制,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查1组共2名检查人员,分别为:

  陈 光(执法证号:59100110) 

  林起富(执法证号:59100112)

  从晋安区公办医疗机构名录库(共8家)中按30%随机抽取3家检查对象:鼓山镇卫生院、寿山乡卫生院、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监督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存在提前或滞后执行新调整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已被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但仍未纠正的行为;是否存在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等。

  三、监督检查结果

  从检查过程情况看,目前我区公办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都能执行国家的明码标价有关规定,标价行为比较规范;没有发现通过误导性标示方式,实施价格欺诈;没有发现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没有发现存在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行为。

  四、检查结果运用

  对此次晋安区公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抽查过程和结果按规定程序通过晋安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8年7月20日    

来源:晋安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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