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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来源:晋安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8-07-2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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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晋发改科技综[2018]107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56号)、《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闽价检[2018]109号)精神,为了优化晋安区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晋安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二、专项检查内容

(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要对照国家、省、市目录清单,重点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继续收取已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等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二)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要重点查处违反国务院和各地人民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等行为。二是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要重点查处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收费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和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作用,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解答涉企收费政策咨询,依法受理、查处和反馈有关涉企的收费投诉举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开展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及结果。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二)依法行政。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价格行政人员执法廉洁自律规范》,将严格依法执法与督促废止违规收费文件、对外公告取消收费、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等结合起来,做到公开透明,源头治理。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