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晋发改综﹝2020﹞47号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促进晋安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晋安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红光苑小学学费成本监审工作。监审工作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通知》(闽价成﹝2018﹞132号)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成﹝2016﹞321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晋安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榕晋财(综)﹝2018﹞354号)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依法决定采用购买服务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提供价格成本审核服务。此次成本审核内容为:
1、晋安区省级、市级、区级公办幼儿园2017、2018、2019年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每个等级幼儿园各一所。
2、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苑小学2017、2018、2019年学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请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优势的各服务单位于2020年5月8日17点前,将报价等相关材料密封送达我局,逾期视同放弃。
联系人:侍飞 联系电话:87142997
联系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政府1号楼317室
附件:报名所需材料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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