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3-12-05 11:32

根据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6个科室及下设1个直属机构。

一、内设科室

 1.办公室(党办) 负责人:陈自昂  办公电话:0591-87539785

负责机关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效能、督查、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政务值班和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督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舆情应对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形象建设等工作。承担计算机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负责协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协调、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综治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科普宣传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潘杨平  办公电话:0591-87526604

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组织梳理更新行政权力事项。牵头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牵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3、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吴晨铄  办公电话:0591-62001348

负责区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承担行政审批的实质审查组织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委托或授权的有关许可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牵头做好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对接协调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有关的统计和动态分析工作。负责经济发展任务分解、统计分析、服务企业等方面工作,综合协调派出机构服务经济的职责,整合区域资源,及时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做好在地企业跟踪服务。

4、信用监管科  负责人:连燕玲  办公电话:0591-87553476

负责市场信用主体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示与归集共享,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广告与网络监管科   负责人:陈昊  办公电话:0591-87539784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组织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工作。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行业监管相关工作。

6、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高绍宁  办公电话:0591-87310062

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质量、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以及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环节、特殊食品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

制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特殊食品流通环节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牵头组织本级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专家评审及定性工作。参与食品生、食品流通质量、特殊食品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药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崔强  办公电话:0591-87329229

负责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承担药品零售单体药店(不含连锁门店)、区级以下(含区管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配合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执行药品零售发展规划工作。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含生产)备案。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承担辖区内药品监管统计工作。分析预测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参与制定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预测、预警和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风险交流工作。牵头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抽检、送检工作,根据风险预警信息组织抽检。负责落实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统一收集、分析、监测药品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建议。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立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药品安全科普及宣传工作。

8、餐饮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陈娜  办公电话:0591-87326090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指导餐饮服务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参与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指导,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评议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跨部门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9、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林浩  办公电话:0591-87604923

负责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市场调节、

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发展工作格局。组织实施辖区质量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做好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创建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以及政府质量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状况统计分析。组织实施相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区质量强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对全区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参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参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0、质量技术监督科  负责人:李秀华  办公电话:0591-87320596

依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计量器具检定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管工作。承担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计量的监管工作。开展诚信计量工作。

负贵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的实施。依法管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组织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标准,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

监督管理全区认证工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全区省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全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工作。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龚玮玮  办公电话:0591-87329967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节能监督检查。组织制定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12、反不正当竞争科    负责人:吴晓婧  办公电话:0591-87523619

拟订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拟定并组织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

13、执法稽查科   负责人:胡剑锋  办公电话:0591-87522693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和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性相关业务工作的综合整治活动和专项执法检查,负责案件管理,协调局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办案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知识产权科   负责人:陈伟益  办公电话:0591-87523931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等行政裁决。负责专利纠纷调处、假冒专利行为查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监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涉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事宜,指导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组织查处商杯违法案件。负责国家、省专利奖的推荐、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

15、财务科   负责人:齐星  办公电话:0591-87600215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机关、直属单位预决算编报工作。监督指导机关、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收费、票据、罚没物资管理。指导装备配备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6、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徐平华  办公电话:0591-87515273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直属机构

费者权益保护中心(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1234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负责人:黄颖  办公电话:0591-87605315/87619315

负责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投诉举报工作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洛实回复。负责本辖区相关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及消费领域城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专线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承接受理、分办“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在处置突发性、紧急性的事件中提供指挥调度平台。做好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做好诉转案工作,负责投诉案件分析统计,为执法办案提供案源。

 

 

来源:晋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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