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下设机构
时间:2023-02-13 17:23

  机构名称: 福州市晋安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刘林铭   办公电话: 0591-63167768

  邮政编码:350014 传真号码:0591-8364460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9-1号

  电子邮箱:fzjahbjcz@163.com

  职  能:

  按国家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对本辖区内大气、水、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进行常规性的监测,收集、储存和整理所获得的监测数据,定期向主管部门和上级站呈报环境质量状况的技术报告。

  根据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环境执法工作安排,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为污染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可靠、有效的数据。

  参加本辖区内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并协调市站做好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状和竣工验收监测。

  机构名称: 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陈树峰       办公电话: 0591-88055790

  邮政编码:350014 传真号码:0591-83644601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187号环保综合楼二楼

  电子邮箱: jajcdd@163.com

  职  能

  1、依法对辖区内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依法对辖区内发生的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处罚;

  3、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及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监察,参与全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

  4、依法对固体废物、放射源的储存、转运、处置情况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5、依法对辖区内区域、流域的环境整治实施现场执法监督;

  6、依法对限期淘汰的设备、工艺、产品的淘汰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的治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7、依法对在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地实施监察,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8、负责全区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9、负责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案件。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10、参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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