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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晋安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19-04-2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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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店镇主题公园社区增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第1109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店镇现辖28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辖区常住人口约20万人,其中五四北片区包含有新秀社区、新盛社区、居住主题社区和秀峰社区及秀峰村、秀山村、象峰村等,常住人口约8万人。

  新店镇现仅有1家乡镇卫生院,位置在南平西路128号。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或街道,可规划增设1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正在拟定的《福州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年)》,在新店镇将增加3家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琴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命名)计划设置在枫丹白露小学旁,战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命名)计划设置在龙头路东侧(战坂小学旁)。

  目前,琴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地址上已有一幢空置用房,约3000平方米,经对接新店镇,该用房为高佳苑项目内规划建设的医院用房,未移交给我局、新店镇或其它政府部门,至于是否为公建配套用房,由于年代久远,新店镇已无法查到相关资料。为此,我局已发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求协助提供高佳苑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规划平面图等资料,以明确用房性质,便于开展后续工作。战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地址现为征迁地块,目前征收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地块招拍挂后,由中标方予以配建。

  下阶段,我局一方面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高佳苑项目相关资料后,根据当时合同的约定,报请区政府采取督促移交(明确为公建配套用房)或长期租赁、协议转让(明确为非配建用房)等形式取得该用房使用权,力争早日建成新店镇琴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另一方面将继续对接旧改、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紧跟坂中村医疗用地征收建设进展,待用房配建完成后,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移交,以便新店镇战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早日投用。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许浩彬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591-88055680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