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预防在校未成年人犯罪及违法犯罪后的多方联动管理工作的建议》(第232033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对涉案的家长进行常态化普法教育,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我区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通过以下方式提升涉案家长法治意识:
一、将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从遵守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抓起,引导人们提高规则意识、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实践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
二、将家庭普法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每年编制印发《晋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晋安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被列入区法院、区检察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妇联等单位的普法内容,并对“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三、派驻“法治副校长”参与依法治校工作。2021年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印发《关于继续向区属中小学派驻法治副校长的通知》(榕晋司〔2021〕37号),制定《晋安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制度》,为全区54所中小学派驻“法治副校长”,适时开展法律咨询,帮助学校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对家长所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同时协助学校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确定帮教对象,落实帮教措施。
最后,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真诚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让我们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翁溯炜
联系人:蔡雪影
联系电话:87357355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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