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3-29 15:45

林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社区工作者基础绩效的建议》(第103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福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榕政办〔2021〕95号)精神,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区对社区工作者各项关心关爱措施。目前,我局正在草拟《晋安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在年绩效考核方面,考核结果设优秀(6500元)、合格(6000元)、基本合格(5500元)、不合格四个等次,各镇(街)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年绩效工资,其他奖金的发放根据相关文件执行。鉴于2021年以来社区工作者未发放绩效奖励中的综治奖、文明奖等项目,我局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推动社区工作者待遇提高,同时督促有关镇(街)尽快落实工作日延时、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轮班的人员考勤补贴,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社区建设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力

  联系人: 李凌焰

  联系电话:83961321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9日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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