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玉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的建议》(第1049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1.关于给社区工作者赋能减负问题。在搭建智慧平台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作机制,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在增加社区工作者数量方面,根据2021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社区工作者社区包括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中的专职成员,以及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统一招聘的专职从事基层党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社区工作者的数量按照每1000名常住人口不高于3人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核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一般按照5到9人配备,最多不超过11人。为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在不超过社区工作者总量的情况下,不足部分根据社区工作量、人口数等实际情况核定剩余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我局将根据社区职数缺额情况,适时通过民主选举或组织招聘的方式,及时补充社区工作者数量。关于加强相关培训方面,我局将在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考虑社区工作者的实际技能需求,适时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
2.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问题。2021年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后,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其中,围绕薪酬待遇保障等有四个特点:一是规范薪酬待遇组成。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报酬、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考勤补贴和绩效奖励组成。其中,基本报酬执行四档岗位工资,社区正职3400元、社区副职3100元、正副职以外的“两委”成员和党建专职工作者2800元、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2500元;薪级细分为六十级,体现了工作年限越长,工资越高;同时学历、职称均有相应补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考勤补贴体现了多劳多得,鼓励社区工作者休息日在岗提供服务;绩效奖励总额不低于社区工作者当年薪酬总额(不含“六险一金”和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考勤补贴)的25%。二是保障社区工作者“六险一金”。改变过去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从个人薪酬中划扣的做法,并提高了社保缴交基数。三是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化幅度以及财力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薪酬。四是拓宽了社区工作者的成长路径。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应按需在空编范围内,拿出一定数量的街道(乡镇)岗位自行组织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招聘可每两年组织一次,也可委托市人社局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主干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推动社区工作者待遇提高,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社区建设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力
联系人: 李凌焰
联系电话:83961321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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