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1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4-26 17:46

丁师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第1105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精神,提升社区工作者的待遇。2023年制定出台了《晋安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是规范薪酬待遇组成。执行四档六十级工资,体现了工作年限越长,工资越高;同时学历、职称均有相应补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考勤补贴体现了多劳多得,鼓励社区工作者休息日在岗提供服务;绩效奖励总额不低于社区工作者当年薪酬总额(不含“六险一金”和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考勤补贴)的25%。二是保障社区工作者“六险一金”。改变过去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从个人薪酬中划扣的做法,并提高了社保缴交基数。三是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化幅度以及财力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薪酬。四是拓宽了社区工作者的成长路径。推行“双轨并行”培养机制,即“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委员—社区两委副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街道(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区组织、人社部门应按需在空编范围内,拿出一定数量的街道(乡镇)岗位自行组织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招聘每两年组织一次。2023年我区面向优秀社区主干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从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组织实施、开展评估指导、深化减负增效等提出要求,持续推动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推动社区工作者待遇提高,持续拓宽成长空间,保障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提升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再次真诚地感谢您,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社区建设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吴礼荣

  联系人: 李凌焰

  联系电话:83961321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426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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