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晋文体旅〔2024〕40号 签发:林 静
[办理结果:A]
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春花代表:
您提出《关于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州市软木画创作传承基地的建议》(第1013号)已收悉,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与属地新店镇了解的情况,该地块已纳入拆迁计划,新店镇已选取场所让软木画创作传承基地进行过渡。为了保护与传承国家非遗技艺,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新店镇将考虑谋划建设一个新馆作为软木画创作传承基地。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林 磊
联 系 人:陈小倩
联系电话:83620067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2日
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2份)、区政府督查室(1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