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3-10 15:31

陈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北峰山区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068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这一群体的关注,计生特扶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群体,我区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在生活保障、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为计生特扶家庭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2023年,参照省、市均提高对计生特扶家庭补助标准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也相应提高我区计生特扶家庭扶助标准,现有计生特扶家庭扶助标准为49到59岁的每人每月1450元(低保户1740元),6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550元(低保户1840元)。

  各乡镇街道建立“双岗”联系人制度,明确联系方式,以便系统掌握本区失独老人年龄、住址、家庭组成、健康状况、自理能力、经济情况等总体情况,确保联系对象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及时提供帮助。2024年,根据北峰山区计生特扶人数,下达宦溪、寿山、日溪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经费共计3.52万元,用于特扶对象家庭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帮扶保障;结合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传统节假日,对计生特扶家庭人员进行走访慰问,计生特扶家庭重点人员开展入户访视等关怀服务,帮助计生特扶家庭逐步走出哀伤、调整精神状态,融入社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计生特扶家庭这一特殊群体的密切关注,我局将积极协调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计生特扶家庭各项政策措施。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艾章兴

  联 系 人:唐梦超    

  联系电话:0591-88053733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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