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3-10 08:38

华凯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鼓励生育政策的建议》(第1077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力发展普惠托育。近年来,辖区内6家托育机构先后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普惠托育试点机构,可提供普惠托位488个。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可为居民群众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普惠性多样化的托育服务,进一步完善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 3-6 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育班,招收 2至 3岁幼儿,更好的推动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二)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一是优化机构设置,防治网络更完善。为有效开展出生缺陷一、二级干预工作,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对象均能享受免费的筛查检查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2024年增加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五四北院区)为我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机构及免费产前筛查血样采集机构,让群众“少跑腿”。二是灵活工作方式,促进服务可及性。结合乡镇需求,抽调人员在岳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婚检专场服务;聚焦婚登热门日,联合行政服务中心,在婚登机构现场开展婚检服务,让群众“更便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2024年组织辖区各助产机构、区属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院内举办健康讲座、孕妇学校讲座,走进社区开展健康咨询和义诊,走进企业开展健康咨询、免费艾滋病、梅毒检测等出生缺陷相关主题宣传活动13场,受众群众720余人;分发相关宣传材料770余份,让群众“多知晓”。

  (三)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结合母亲节、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与各街镇联合或分别开展各类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宣传贯彻工作,宣传新型婚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立足本职,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感谢您对生育政策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在政策上给予家庭生育更多保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艾章兴

  联 系 人:唐梦超    

  联系电话:0591-88053733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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