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毓大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普惠性养老院的提案》(第20204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在养老土地供给方面。我区中心城区范围内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用地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街道、社区公共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等规范标准,进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布局,由市级部门统一管理。为保障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我区在中心城区外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在每个村庄规划配置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院包含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功能,同时规划其他文化、健身公共活动场地。此外,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支持利于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文件精神,我区将积极向市里上报康养类型建设项目,争取纳入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中以确保建设用地指标。
二是在养老服务提升方面。在智慧养老方面,2017年我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了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建成了区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收录了5000多名特定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建立了健康档案。在适老化改造方面,将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安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保障特困、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在加强养老机构监管方面,加快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市监、应急、卫健、建设、消防部门及属地政府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管,共同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三是在普惠型养老机构支持方面。为做好“保基本、兜底线”,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列入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的项目提供土地、融资、财税、医养结合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我区积极申报,目前已有长青颐养园和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2个养老项目成功被列入国家城企联动普惠项目,获得中央和省级19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将新增普惠养老床位800张。普惠养老项目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在维持企业合理盈利水平的基础上,其床位价格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养老金等挂钩,并接受政府价监部门的监管,让普通群众、工薪阶层买得到、买得起、买得放心。此外,我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根据其意愿集中供养在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额负担。
再次真诚地感谢你们,并请你们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金琳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591-83615693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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