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二次会议第23302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05-10 16:13

谢志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233023号)已知悉,现将涉及我局的部分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针对配送人员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边骑边看手机行为,我局已对永辉、朴朴等商贸企业进行约谈。并要求企业做好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加强配送人员道路安全知识培训;二是企业要制定合理配送制度;三是做好配送人员涉及道路违法行为的教育管理;四是日常监管要求配送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行驶中使用手机等。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候均年

  联 系 人:林炎涛

  联系电话:83648573

福州市晋安区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晋安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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