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助力我区经济提质增效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晋安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关注与建议。针对您的建议,经我局调研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1、出台相关文件以及扶持政策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福州市充电服务基础网络也初步形成。福州市针对新能源汽车出台了《关于做好“十四五”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并且,从2018年至2023年,省、市发改委陆续下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以及运营补助,助力我市新能源汽车普及以及提高充电便捷性。
2018-2021年以来,根据省市的充电桩建设、运营补助政策,我区共计帮助充电桩场站业主获得补助1350.83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以及2023年运营补助正在等待省市复核后发放。
2、科学合理选址、完善车辆用地管理办法
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以市场自发为主导,主要由充电桩场站业主自行选址建设。政府主要在建设及运营上进行指导以及扶持补助。根据福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电桩场站建设鼓励重点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者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城市充电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挖掘公园绿化、红线退距等城市边角地块的建设潜力,鼓励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
目前,我区平原6街镇均共计135座充电站,共配建1605根充电桩,实现平原街镇充电桩全覆盖,北峰山区正在积极布局中。并且,我区在鹤林站、洋里站、动物园站、福新站、琴亭站、化工站、斗门站、古城2号站等8个公交场站,共计167个充电桩。充分结合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物流及环卫专用车场站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公交车充电设施结合城市公交首末站、公交停车场和公交枢纽建设。
此外,我区在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五四北泰禾广场、世欧广场等商业广场的地下车库以及周边均设有充电桩,方便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出行。为用户供充电、休闲、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充电服务生态。
3、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及市场化机制。
目前,我区充电桩运营方式是依托省市充电桩运营管理信息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整合优质资源,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明确信息采集边界和使用范围,促进充电设施全面接入,鼓励专用和私人充电桩自愿接入。强化“车-桩-网-平台”实时连接,与省级电动汽车、公路出行服务网、闽政通及E福州等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政府监管、企业管理、车主找桩等平台功能服务。
4、尽快出台新能源车充电收费标准。
经了解市发改委,目前全市新能源充电收费,结合充电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由各业主根据所处区位场地租金、接入电网使用费等自行测定服务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晋安区作为区级单位未有对权限对充电桩建设和运营进行单独扶持或是政策制定。在知悉您提出的提案后,我区也将向省市发改部门积极反馈以及大力呼吁,建议省、市政府在充电桩场站建设、运营管理方面加强指导,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区将协同配合、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减轻充电桩企业建设、运营资金压力,推进我区充电基础设施更加规范、完善。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郑忠榕
联 系 人:刘明敏
联系电话:13******080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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