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庆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福州市幼儿托育服务优质高效发展的提案》(第20252031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为重点,紧紧围绕“幼有所育”的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促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我们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形成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
(一)加大政府投入,扎实落实普惠托育服务
目前,晋安区已备案托育机构10家,备案托位数923个,已备案幼儿园托班37家,备案托位数2506个。其中:6家托育机构先后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普惠托育试点机构,累计投入省级补助资金488万元,可提供普惠托位488个。目前均已投入使用,可为居民群众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普惠性多样化的托育服务,进一步完善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形成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
在满足 3-6 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 2至 3岁幼儿。通过幼儿园向下延伸托班,实施托幼一体化,既有利于实现2—6岁托幼服务资源、场地共享、师资人员融通,又能够一次性解决入托入园问题,满足家庭对孩子升学便捷性和连续性的需求。
(三)营造托育服务宣传氛围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我局组织各镇街卫计办开展了以“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为主题的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支持托育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托育政策和育儿知识,营造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宣传托育服务的相关政策,提高了群众对于托育服务的认知,为0~3岁婴幼儿健康成长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于您提到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福州市公办园托育收费标准”,我局将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感谢您对托育服务事业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努力,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艾章兴
联 系 人:唐梦超
联系电话:0591-88053733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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