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社会组织: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制定《晋安区民政局2024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社会组织)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晋安区社会组织抽查工作计划》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晋安区社会组织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晋安区民政局2024年晋安区社会组织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任务及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具体抽查事项如下:
1、是否按要求参加年度报告;
2、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是否不低于注册资金数额;
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向理事会报告;
4、办公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5、是否按规定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
6、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组织;
7、是否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8、是否有专职工作人员;
9、年度召开理事会是否至少两次;
10、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是否规范齐全。
二、抽查对象
全年随机抽查对象的总量应不低于对应事项检查对象的 5%
三、抽查频次
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局分管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计划确定。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工作由局分管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负责,对区级社会组织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应从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做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2、除完成计划外,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3、有关社会组织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准备。
4、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六、抽查结果公示
对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
附件:《2024年晋安区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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