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前事后监管要求和2024年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工作部署,现决定即日起月至12月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抽查安排
通过抽查4个宗教活动场所和2个民间信仰场所作为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赵智云、曹碧容、施韵
三、抽查重点
重点检查AB级宗教活动场所、抽查部分C级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特别是涉文物场所,位于人口密度大紧邻其他建筑物的场所,偏远交通不便、消防救援难的场所,木质结构为主的场所,电气线路老化的场所,内有收留收养老人和婴幼少儿的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的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及正在施工等九类场所。
四、抽查项目
1.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管理工作,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问题。
2.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的监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人员、财务、消防、安全等各项制度符合相关规定,场所是否开展“五方审核机制”自查。
3.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消防“6+3”刚性要求情况: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是否落实消防“6+3”刚性措施,是否按照我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开展部署,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特别关注涉文物场所的安全工作和对困难场所的帮扶情况。
4.宗教活动场所开展“4进+1进”和垃圾分类、摆放非法出版物、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通寺道路安全宣传排查等相关情况:主要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开展(国旗、政策法规、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宗教场所)活动,是否开展垃圾分类,是否摆放非法出版物,是否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是否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通寺道路排查。
五、其他
1.发现问题能立即进行整改的,由检查组督促场所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检查组会通知乡镇(街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场所做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动真碰硬,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行政执法等措施,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2.检查小组开展检查要带执法证,将双随机一公开的结果于12月31日前汇总到区民宗局。
3.本次双随机工作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前事后监管工作要求进行网上公开。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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