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财政局关于公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1-03-15 17:36

  2020年,晋安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新《预算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班子和全局干部全年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不同形式,重点宣传解读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履职尽责、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深入开展财政、财务政策宣传。2020年已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基本信息报表编制、乡镇资金监管等业务培训,并进结对村、社区进行财政政策宣传. 

  2.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一是依法落实预算管理要求,依法向区人大报告。二是依法批复预算,在法定时间内批复区直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时下达预算指标。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既有的预算项目执行。四是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法及时公开预决算报告。在及时公开财政总决算、总预算的同时,督促和指导全区各单位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领导班子法律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意识;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二是强化财政预算公开透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对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预算草案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报告等进行公开,严格遵守市、区关于资金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做到公开程序规范、公布时间集中、内容清晰详尽,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5.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我局根据省、市各项文件政策以及我区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晋安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奖励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晋安区贯彻福州市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四条措施的配套政策》《晋安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惠企政策,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推荐企业申报奖补资金,兑现各项红利。 

  (二)2020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0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11件;行政监督检查7次;实施行政强制0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0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0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败诉率为0%。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0年,经清理,对符合规定、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创新不足。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主要还是依靠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发宣传单页等,宣传覆盖面不广。也由于我局面对的受众局限较大,宣传对象还是局限在本局干部职工及结对村、社区上。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晋安,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及财政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有效运行,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有效开展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提供制度保障。利用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等机会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局党组将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财政的日常工作之中,定期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我局法治创建工作,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定期汇报工作动态。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财政法治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二)加强财政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5日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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