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
时间:2022-01-06 11:27

日溪乡财政所,统战办:

  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1号)及董批(转)99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补助款8万元,用于日溪乡东坪村东坪与瓦坪自然村路灯维修工程。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严格按照闽财行〔2021〕13号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晋安区财政局              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月5日

来源:晋安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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