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6-14 16:34

  日溪乡财政所、统战办:

  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9号)文件精神,经报区政府批准(董批转1427号),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任务资金(直达资金)15万元,用于日溪乡东坪村门前湖整治及栏杆建设工程。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6月14日

来源:晋安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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