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 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钟闽晋 区政府副调研员
副 组 长:杨佳松 区政府办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成 员:林燕妃 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林向颖 区委编办副主任
郑丽娟 区人社局副局长
熊 辉 区市容系统党委书记、市容局副局长
谢仲荣 区建设局副局长
王丽玲 区文体局副局长
马芳菲 区发改局总经济师
练 雯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蔡 颖 区园林局副主任科员
陈 祥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科员
唐 巍 区建设局景观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筹建办公室,挂靠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由杨佳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练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区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区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措施,下达目标任务。
2、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区市民服务中心
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或视情况听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区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计划。
3、建立 区 市民服务中心筹建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度,由筹建办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经办人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协调解决区市民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
4、对存在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联席会议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5、对区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例会、周报送,并定期向区政府汇报。
6、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做好 区 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团队人员编制配备有关工作。
2、 区建设局负责做好 区 市民服务中心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4、区发改局负责做好 区 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协调有关工作。
5、区市容局负责做好 区 市民服务中心外观改造协调有关工作。
6、 区文体局负责做好晋安体育馆地下车位协调有关工作。
7、 区园林局负责做好牛港山生态公园停车位协调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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