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安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12-30 16:01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晋安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晋安区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性文件、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街)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美霞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翁溯炜   区政府办室务成员、司法局副局长

  范木平   区发改局副局长、科技局局长

  黄玉航   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胡艺琼   区国资中心副主任

  张  波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许晓燕   区工信局副局长

  张  森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平   区民政局副局长

  谢仲荣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  勇   区房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章江霞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宣  刚   区商务局副局长

  黄建平   区税务局副局长

  潘振忠   区市场监督局二级主任科员

  孔瑶琴   区统计局城调队队长

  陈峻梅   区台港澳办二级主任科员

  邓朝华   区司法局政治科主任

  林  宇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朱杰忻   团区委副书记

  李严国   区妇联二级调研员

  王颖芳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徐建东   区残联就业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林强二级主任科员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按照职责自然接替。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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