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1-04-27 15:0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59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实际需要,自即日起启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小组”“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小组办公室”印章各壹枚。

  特此通知。

  印  模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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