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16:0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加强全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各单位应及时对下列文件进行解读:

  1.本单位起草,并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2.本单位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文件;

  3.本单位制定并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定和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重大业务调整、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的相关调整等)。

  二、解读责任

  政策解读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单位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订解读方案,应将政策解读稿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三、解读内容

  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把政策措施解释清楚,不能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要有针对性,应包含以下要素:

  1.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等;

  2.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应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进行解释;

  3.涉及企业群众等办事的,要说明惠企利民措施,受理处室、联系方式、办事程序、需要的材料、办理时限等;涉及执法事项的,要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4.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特点和创新点;

  5.涉及 规范性文件修改的,要说明异同点。

  四、解读形式

  各单位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的解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等),除文字解读外,至少选用一种以上多媒体形式的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使政策文件更具可读性。

  五、强化督查落实

  政策解读已列入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及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承担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抓好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各单位未同步制订并公布解读文件,或未及时整改、并在政策文件印发3日内公布解读文件的,将予以扣分并通报。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来源:晋安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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