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09:5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区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晋安区区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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