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14:54

各乡镇(街道),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

《晋安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晋安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按照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总体部署和导向,切实推进全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楼宇经济效益产出率,根据我区楼宇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楼宇工作站点,搭建楼宇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楼宇招商奖励政策,建立楼宇管理服务机制,力争引进一批优质楼宇企业和总部企业,打造一批特色楼宇及亿元楼宇,开展一批宣传推介招商引资活动,努力形成楼宇定位清晰、特色鲜明、效益明显、辐射强劲的工作局面,全面提升工商注册率、税收贡献率及企业满意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推进晋安区楼宇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进一步调整充实晋安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长:林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林柳强 区政府副区长

 员:郑   区商务局局长

翁文生 区财政局局长

  区税务局局长

        林向阳 区发改局局长

        赵康生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大东 区统计局局长

张祖清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鼓山镇镇长

        郑忠棋 新店镇镇长

        陈立刚 岳峰镇镇长

           宦溪镇镇长

        林宏新 茶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佳景 王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跃乾 象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成勇 寿山乡乡长

        吴健斌 日溪乡乡长     

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政策制定、楼宇资格认定、考评等,研究制定全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晋安区楼宇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楼宇经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辖机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商服务组、财税服务组、经济发展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全区加快建设楼宇经济工作相关要求,对楼宇经济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属地楼宇办等开展楼宇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招商服务组:由区招商办牵头,根据全区楼宇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负责研究编制招商计划、拟定招商措施;以闲置楼宇和园区资源为载体,负责收集招商信息、开展项目洽谈和促进项目落地工作;组织召开楼宇、园区与区外企业的招商对接活动;协助全区开展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税服务组:由区税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提供楼宇税收总额和税收贡献情况等负责楼宇经济税收情况考核负责财税防控政策咨询、宣传服务和楼宇企业税务服务工作负责奖励资金预算安排和落实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济发展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负责工商政策咨询、宣传服务和工商登记服务工作,提供楼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负责楼宇企业注册情况考核,负责督促楼宇企业税源回归,为乡镇(街道)楼宇办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讯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增强综合协调和服务能力,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定期召开楼宇经济发展有关问题推进会区楼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功能定位、政策制定、资源统筹、项目落地等重大问题进行研讨,并报区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定。

(二)申报认定机制

建立楼宇申报认定机制,新建和改造楼宇于竣工验收前(既有楼宇于每年年初)经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后向区楼宇办提交申报材料,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明确楼宇租、售和自用比例运营主体和产业定位等,由区楼宇办会同各成员单位联合会审并上报区楼宇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后反馈。

(三)楼宇联络员机制

建立楼宇双联络员制度,属地乡镇(街道)和开发商或开发商授权的运营管理团队(以下简称“楼宇运营商”)分别指定联络员。属地乡镇(街道)联络员要做好楼宇招商、企业落地、落税、防流失、企业服务、楼宇经济信息平台维护和发布工作。楼宇运营商联络员要配合属地联络员做好楼宇企业税源回归、企业服务、楼宇招商、租赁信息收集等工作。

(四)楼宇经济考评奖惩机制

建立楼宇经济考评奖惩机制,制定全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考核办法,重点突出楼宇经济机制体制建设、楼宇招商引资情况、楼宇企业服务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主要考量楼宇企业的属地注册率及楼宇税收纳统贡献率。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楼宇经济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区楼宇经济工作办公室(简称“楼宇办”,挂靠商务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楼宇办可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人员可优先从内部调剂,不足部分可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区、乡镇(街道)“楼宇办”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建立楼宇经济信息管理平台。收集楼宇名称、位置、总面积、可供招商面积、楼宇管理者信息以及入驻楼宇内的企业信息、企业规模和税收情况、区级楼宇经济服务队伍等信息,实时补充更新,实现区、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市场监管、税务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料按规定共享,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建立楼宇经济政务服务机制,全面掌握楼宇经济相关信息。

(三)建立楼宇政企互动工作体系。探索开展基层党建进楼宇、文明创建进楼宇、安全生产进楼宇垃圾分类进楼宇等活动,实现政府、楼宇、企业高效互动。主动上门宣传市、区有关政策文件,特别是针对楼宇内企业相关政策,用惠企政策留住企业、帮助企业、引进企业。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一是摸清楼宇基础数据。主要包括楼宇建筑面积、租售价格、层高、空置率等基础数据。二是摸清楼宇企业情况。主要按照信息平台企业统计的要求,全面摸清楼宇企业名称、办公面积、工商注册、业态规模、纳税纳统等情况,并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三是摸清楼宇招商情况,同时收集好楼宇运营商或物业管理方的意见和建议,为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一是全面部署各项务实举措。建立楼宇服务工作机制,选聘各级楼宇专门工作人员,成立各级楼宇工作机构,楼宇经济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制定出台楼宇鼓励政策和楼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开展楼宇招商主题活动。二是招商活动更具实效。组织1—2场楼宇专场招商对接会,引进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企业,确保楼宇二次招商初显成效。

(三)督查提升阶段。一是组织专项督查。组织联合督查队伍,按相关规范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楼宇办楼宇信息管理平台楼宇企业服务及楼宇招商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二是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项调度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经验总结会议,年底召开一次全区考评大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提炼推介,对符合政策的楼宇企业进行奖励兑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楼宇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是发展楼宇经济、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抓手,是提升楼宇企业入驻率、属地注册率、税收贡献率的有效方式。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楼宇运营商、物业公司都必须围绕共同目标,立足长远,精诚团结,密切配合。

(三)强化保障,确保效果。按照全区各项楼宇经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安排好相关的工作预算经费,为楼宇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同时,要择优选派好干部和工作人员,组建优秀楼宇工作团队,为楼宇经济管理信息平台及楼宇经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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