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3-01 10:52

市政府: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职能转变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保障,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定期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议通过了《法治晋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州市晋安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调整充实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下设的办公室、协调小组成员,确保换届期间各部门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区政府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具体问题。

2、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印发《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大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快速研究处置问题。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分管领导能解决的问题,即时解决;需区政府主要领导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予以研究;需提请区委主要领导决议的,及时提交常委会议研究解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3、强化督查督办。区政府将依法行政成效纳入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即年初制定标准、定期督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有效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深化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1、聚焦群众需求,持续丰富服务业态。建立市区协同、部门联动的审批业务运行机制,打破审批层级限制、消除审批地域界线,推出83项“全城通办”、 9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打造“审批权属互授、数据网络流转、结果快递送达”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和部门“应进必进”,积极推动“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整合各站所服务事项,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基层政务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趟”。部署各乡镇(街道)统一刻制、使用审批专用章,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年度共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25批次,进一步规范业务人员事项办理。

2、压缩办理时限,大幅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压缩各审批事项时限,全力提升我区各部门即办件比率,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区行政服务中心入驻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7%。其中,企业开办办理时限已压缩至“4个工作小时”。针对个人高频服务事项,不断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将不动产地址变更、拆迁安置房登记等12项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提速40%;福州市五城区一、二手房转移登记压缩至24小时,提速6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7项医保业务实现“秒批秒办”。

3、强化数字赋能,深入推进“互联网+”。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共梳理、发布身份证、社保卡、电子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407类电子证照,90%以上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证照关联。加速推进全程网办。动态推出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进一步扩大全流程网办覆盖面,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达93.41%,让企业和群众“像网购一样方便”。进一步在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优化“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体验,全面提升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水平,进一步提升“一趟不用跑”实际办件量。

(三)规范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拟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求承办单位必须落实执行承办部门(科室)起草、法律顾问审核、法制机构审核、分管领导把关、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后,提交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自查监督,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规范性备案审查联络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各环节时限、所需材料清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年内,5件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查后出台、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对现行涉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等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清理结果。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切实增强区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决策合法性,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聘请了两家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凡属于重大决策或涉法性事项的,均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共计33家,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四)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仔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查实案件的具体事实、执法程序、相关证据及法律适用条款,严格依法规范办案,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2件(包括上期结转18件),受理案件58件,不予受理4件。审结案件46件,其中维持15件,驳回8件,终止9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12件,违法纠正率30.43%,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依法履行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13件,均及时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开展调查工作,代为答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7件。

2、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围绕法治晋安,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出台晋安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复议职责,明确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做到区政府一个行政复议窗口对外,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奋力推进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财、物配备到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衔接。

3、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开展。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2021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9次。二是完善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2021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邀请省法院、铁路法院、市中院等有关领导对晋安区行政应诉工作出点子、提建议,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络、案件常态通报、信息互联共享、风险联防联控等,落实反馈司法建议,规范行政应诉行为。三是建立行政诉讼会商机制。针对存在败诉风险、复杂疑难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法律顾问研究应诉对策,提高行政纠纷调解率,最大限度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共召集行政诉讼案件协调会13场。四是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备案及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区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发文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提升应诉水平

4、全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早介入、主动作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数量,提高行政诉讼调解率,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调解使当事人撤诉案件30件。

(五)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修订《晋安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晋安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晋安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晋安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文件,规范全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推动执法平台建设,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在“福建省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福州市执法公示平台”上完成信息录入工作,涵盖职权目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公示等事项。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一是开展执法监督。随机对8家行政执法单位的2021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对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完成全区42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编号及行政执法资格证更换工作,有效解决了因人事调整等问题带来的人、证不统一难题;组织全区14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2021年度福州市行政执法资格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性

3、深入开展教育培训。一是坚持把法治培训作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课题,区委中心组邀请了福建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作统计执法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以及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公共管理专家教授讲授新《安全生产法》,区政府领导班子邀请中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作《从诉讼角度看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等,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三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021年以来共计举办培训会6场,培训执法人员共计200多人次。邀请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负责人就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信息公开、行政审判实务等内容进行授课;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相关负责人、区政府法律顾问讲解新《行政处罚法》;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有关同志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进行授课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执行还不到位,不少单位存在预先拍板、提前定调等情况,还有些单位存在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未发挥实质性作用等问题。二是基层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行政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层面,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队伍建设,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我区将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全方位推进。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以及全面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加大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方式积极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全要素保障。一是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人员保障。三是继续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宣传、各部门行政执法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

(三)全流程监督。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机制和退出机制。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区效能办、区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区直各单位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全面提升法治水平。

专此报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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