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
时间:2022-04-11 10:55

各有林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2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2〕2号)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2年第2禁火令的通知》要求,特下达2022年第2号禁火令,从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3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立即行动,按照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响应工作程序抓好贯彻落实,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组织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火情安全有效处置;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各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3日每日下午4点前向福州市晋安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值班室电话:83921274、87481611)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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