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桂湖苑安置房34间店面租赁项目
时间:2021-06-09 11:31

 

                                      招标编号: 榕永欣招【2021025

  桂湖苑安置房34间店面租赁项目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会议通过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桂湖苑小区西区右侧店面)

  1.2.招标范围:桂湖苑安置房34间店面租赁项目

  1.3.招租面积:建筑总面积2088.2平方米。

  1.4.租赁期限及要求:6年(予以免租期3个月作为装修与招商工作),中标人使用用途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1)不得含有易燃易爆、违法违规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其租赁建筑物,并没收房产租赁保证金

  1.5.招标项目租金最低控制价及租金递增方式为:租金价格参考以评估价为人民币20元(含税)每平方米/每月。合同签署生效后租金每三年递增10%

  1.6.承租押金金额: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在每月到租前10日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先交租,后使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为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若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3. 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69日至2021616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需持单位介绍信(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2.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62414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70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自然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加盖手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政府网宦溪子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公示栏、招租项目现场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

  电  话:1595915503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702

  电  话:1885038218913960772723

  联系人:游先生、陈先生。

来源:晋安区宦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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