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与国庆节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0 11:36
 镇直各部门、各村:
  中秋与国庆期间,我镇部分地方的群众有扫墓祭祀习俗,届时野外用火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紧紧围绕落实责任、火源管控、防火宣传、应急措施和督查检查等环节,切实做好中秋与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有关单位要针对中秋与国庆期间的扫墓祭祀习俗等群众活动和森林防火形势,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要层层落实责任,包村干部要下村指导督促村干部、护林员开展防范工作,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确保每座山头地块每处坟墓有人看护、每个主要坟山路口有人把守,确保中秋与国庆节期间不出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识。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警示牌、标语、宣传单、宣传车、播放录音喇叭、鸣锣、张贴倡议书、禁火令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将《致农民一封信》宣传下发并张贴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各村、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中秋、国庆期间,禁止烧山边的田埂草;禁止在林间上坟烧纸、点烛、烧香等;禁止在林区烧饭、烧火取暖、乱丢烟蒂;禁止擅自炼山和无组织的生产性用火;禁止在林区烧砖烧瓦、挖窑烧炭和烘烤农林副产品;家长要教育好小孩,不要随意玩火、燃放鞭炮烟花。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各村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要加大对坟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再进行一次摸排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各村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扑火队人员在岗情况及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村护林员和镇巡查扑火队要履行职责,加强巡查,见烟就查,见火就灭,有鞭炮声就查。各村和镇巡查扑火队要认真做好宣传与巡查记录。
  四、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中秋、国庆节期间,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扑火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扑火队要服从总指挥的调遣,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坚持重兵投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中秋(9月19日至9月21日)与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7时前向镇灭火办报告情况。(镇灭火办电话:87954227、87952140)。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来源:晋安区宦溪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