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1-10 1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要求,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区委大院1号楼4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921274,传真:0591-877333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晋安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权力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体现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依托晋安区政府网站平台、区档案局等查阅场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资金、工作动态、安全隐患曝光、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展现机构权力配置、权力运行等内容。2021年在区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9条,历年累计3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晋安区政府网站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网上申请,在便利公众的同时,也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可监督、可追溯。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数为0,历年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履行职责,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等规定,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高效、准确、便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晋安区政府网站平台,注重信息录入相关情况的统计跟踪,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更新平台公开信息,以便公众查询使用。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主动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个别信息发布类目错误等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派选专门人员参加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三是持续加强内部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工作考评范围,不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科室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导致信息公开偶有迟报现象;新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够熟练,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

  2022年,我局将加强协调科室之间配合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无遗漏,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技能,进一步深化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公开规划主动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以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为基准,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2.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和查处情况,公示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工作栏目发布财政收支预算信息1条、财政收支决算信息1条、三公经费信息12条 。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相关工作情况。2021年公开自然灾害避灾点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疫情防控宣传志愿活动、隔离酒店安全检查等部门动态6条。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积极配发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积极运用案例、图表等多种方式,对政策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组织组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早发现、早研判,配合区宣传部门统一通过今日晋安微博、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晋安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晋安区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文件,动态更新相关政务信息,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严格审核把关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2.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晋安区政府网站平台,在工作中注重不断优化政务公务栏目,加强信息录入相关情况的统计跟踪,动态更新平台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与区政府办沟通,以基础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公开事项目录。积极配合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在办事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咨询等服务。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不断完善公开申请接受、审查、办理、答复程序,对难以把握的申请,采取共同研究等方式推进,尽量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投诉举报等。

  2.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三审三校”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2021年度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修订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