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概述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任务分解表》和榕晋政办[2018]300号文的要求,现将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大力做好建设工作相关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
2、主要亮点和成效
(1)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3)严格执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设置了监督信箱、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 83640510 ),设立了内、外政务公开栏,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工作动态、工作守则和廉政准则等上墙公示。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2)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我局将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制定及执行情况、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形式在对内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3)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摘要和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内容书面及时在公示栏上向企业和群众进行公示。
(4)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反馈,
(5)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燃气与区管工地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6)根据各项工作进度对村镇建设、职称评审、处罚款等属于临时性的公开事项及进展情况随时公开。对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规划管理等工作,按照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划法等法定程序办事,由相应科室负责拟定实施细则,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公开向社会公布,保证各项工作客观、公正。同时,将各业务工作开展的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同时,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进一步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实现对内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4、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我局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且不属于保密范围或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便于企业、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采用。
(1)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编印简报、网站等多种渠道,每季度向干部职工通报一次本单位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含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政务公开工作,阶段性工作逐段定期公开,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推进工作开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见、能监督。
(2)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做好内部公开工作。将科室职责、承诺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等内容书面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各科室工作人员根据职责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3)将本部门主要领导人事任免、干部考察情况、干部职工招录、提拔、调动党政机关补充工勤人员、等信息在对外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和要求,细化公开目录。对公开形式、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进行明确要求,上网信息由各科室制定专人负责收集和登记,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新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网络的保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不出失泄密事件。要通过严格的自我检查和监督检查,防止无线网络、公用电话、微信、短信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对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行为,要进行严肃问责。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和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优化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形成由局主要领导总体牵头,分管领导抓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的办理,并对局办公室主任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负责人员加强了相关培训。及时更新信息,做到有领导检查督促、有人员定期更新内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局日常行政运行工作经费中,主要支付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开支;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进行专业指导费用;购买正版软件,确保保密信息安全等费用,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单位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数2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财政资金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民通过登入晋安区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档案馆: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整地向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方便市民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8年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诉求,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今年,我局累计办结“12345”诉求件1716件,数字城管案件1356件,市政协提案5件、区人大意见建议10件,区政协提案议案10件,均做到认真受理,积极协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18年我局受理申请的数量为2件,历年累计数为2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受理,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2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事件数为2件,待答复件数为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为0件、“部分公开”的件数为0件、“不予公开”的件数为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为1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依申请公开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内容,不予在网上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次,历年行政复议案件数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均为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区建设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信息公开队伍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中涉及我局事宜,查缺补漏,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有效降低行政争议纠错率。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工作,引导群众合理申请,满足群众合理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政府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业务人员自身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具体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目前暂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 |
21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 |
21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2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1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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