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时间:2021-01-13 11:05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狠抓落实,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认真梳理整合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本报告。主要包括: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长乐中路119号世欧王庄三区1号楼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510)。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大力建设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李小平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真实、有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且不属于保密范围或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我局均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主要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关内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同时依托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及时反馈群众的各类意见、疑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财政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政处罚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等关系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安全相关信息。2020年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历年累计 220条。对机构职能、公开指南类信息进行更新,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部门财政决算说明1条、部门财政预算说明1条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线下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0件,历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布前,做好计划公布的详细内容,然后审查核实,再上墙公布。公布后,接受群众查询,及时纠正公开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管好公开档案。

  (1)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重大决策制定及执行情况、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等以权责清单形式予以公开。

  (2)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摘要和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内容书面及时在公示栏上向企业和群众进行公示。

  (3)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燃气与区管工地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4)根据各项工作进度对村镇建设、职称评审、处罚款等属于临时性的公开事项及进展情况随时公开。对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按照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定程序办事,由相应科室负责拟定实施细则,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公开向社会公布,保证各项工作客观、公正。

  (5)及时将本部门主要领导人事任免、干部考察情况、干部职工招录、提拔、调动党政机关补充工勤人员、等信息在对外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6)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2020年,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累计办结“12345”诉求件2102件,数字城管案件1536件。同时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

  提案共42件,其中市人大建议3件、市政协提案4件、区人大建议20件、区政协提案15件,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满意”认可。

  (7)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实现对内、对外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方面做好政务公开栏、简报、网站等平台建设,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上传对应文件、数据,依法依规向企业及群众公开不涉密文件、数据,做好平台日常运营。同时配合区智慧晋安等部门,指定专人开展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与数字城管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实时跟进诉求件的处置情况,更好地接收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我局设置了监督信箱、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 83640510 ),设立了内、外政务公开栏,将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工作动态、工作守则和廉政准则等上墙公示,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见、能监督,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新方案,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配合区有关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职能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政权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提前着手,建立机制,明确分工,完善程序,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梳理网上办事指南,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专人负责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投诉件的处理,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方便群众、惠及企业。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根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解读人”的要求,围绕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多次通过召集班子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召开会议,结合范例,细化解读,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及时传达政策意图,拓宽宣传渠道,抓好贯彻落实。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快线下线上融合,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动态管理网上办事指南,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对照政策及时更新栏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分时段、有步骤,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加强卫生知识普及,设立卫生紧急预案,切实保护公共隐私,凡涉及公共卫生信息且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一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开展公开工作。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按要求将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载体建设,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提供硬件保障,确保工作有理有序开展。

  8、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依照“由近及远、突出重点、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整理需要公开的信息,准确予以公开,并加强维护、更新及管理,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透明度。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2020年度,我局深化市政服务领域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全面梳理我区市政服务领域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等260小项,目前均已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度,我局将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抓好行政许可公示和信用承诺公示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0

3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还存在着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技能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增强各科室的协作能力,确保科室间信息通畅,加强信息收集,及时统计与发布,加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提高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推动宣传形式和宣传平台的多样化,切实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目前暂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