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时间:2022-01-17 1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工作要点,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狠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现已编制完成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长乐中路119号世欧王庄三区1号楼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510)。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晋政办〔2021〕106号)要求,成立了由李小平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真实、有效,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财政信息、城乡建设类信息、监管执法信息、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安全相关信息。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8条,历年累计228条。对机构职能、公开指南类信息进行更新,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部门财政决算说明6条、部门财政预算说明1条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线下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0件,历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梳理网上办事指南,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方便群众、惠及企业。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梳理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方面做好政务公开栏、简报、网站等平台建设与运营,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上传对应文件、数据,依法依规向企业及群众公开不涉密文件、数据。同时做好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与数字城管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更好地接收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我局无设置新媒体相关平台。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以“自查+他督”的主要模式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具体表现为:由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工作;发布政务信息前必须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批;自觉接受区数字办关于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指导,第一时间整改,举一反三,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为有序。同时,在部门网站、外部政务公开栏均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的电话、邮箱,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3.20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科室与人员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都还不够;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科室未严格执行制度,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一项日常工作开展,导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力度不够。三是公开内容不规范。部分科室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结合工作职能,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多组织本机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更好地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工作要点,现将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1、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摘要和行政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内容书面及时在公示栏上向企业和群众进行公示。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燃气与区管工地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实现对内、对外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人员摸排与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与疫苗科普,并将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数据及时上报区里统一发布。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局坚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以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三个晋安”主攻方向,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

  5、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今年来,我局积极走访企业,对涉及惠企政策类文件进行宣讲与解读,主动将惠企政策送到企业手上,为企业释疑解惑,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6、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2021年,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累计办结“12345”诉求件2511件,数字城管案件1523件。同时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其中市人大建议1件、市政协提案1件、区人大建议9件、区政协提案5件,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满意”认可。

  7、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梳理网上办事指南,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专人负责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投诉件的处理,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省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方便群众、惠及企业。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梳理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

  8、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1年度,我局深化市政服务领域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以法律法规、行政职责为依据,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及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等约280个小项,目前均已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具体负责办理的执法单位,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及时在公示栏上向企业和群众进行公示。同时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梳理更新单位情况,包括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权限,单位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点和便民服务电话等信息,并予以公开。同时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每年的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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