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时间:2023-01-17 10:3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长乐中路119号世欧王庄三区1号楼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5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城建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晋安区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财政信息、城乡建设类信息、监管执法信息、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安全相关信息。2022年公开政府信息2条,历年累计230条。对机构职能、公开指南类信息进行更新,发布部门财政决算说明1条、部门财政预算说明1条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线下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件4件,历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网上办事指南,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梳理本单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二是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燃气与区管工地安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的以外,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均予以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实现对内、对外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四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人员摸排与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工地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与疫苗科普,并将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数据及时上报区里统一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与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做好政务公开栏、简报、网站等平台建设与运营,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上传对应文件、数据,依法依规向企业及群众公开不涉密文件、数据。专人负责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与数字城管平台投诉件的处理,更好地接收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我局无设置新媒体相关平台。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一方面加强自查审核,由专门人员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工作发布政务信息前必须由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批;另一方面在部门网站、外部政务公开栏均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的电话、邮箱,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自觉接受区数字办关于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指导,第一时间整改,举一反三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2.09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工作方式与制度创新不够局里政务公开工作按部就班被动开展的多,总结经验创新制度的少,工作开展过程中缺少特色亮点。二是人员力量不够,虽然有成立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但是因城建事务繁多,人员不足,所以目前的政务工作工作人员主要由财务科与办公室人员兼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抓好政务公开与城乡品质提升、市政缓堵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结合,在政策解读、决策公开、回应关切、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探索政务公开创新经验。同时加强人员的培训,针对我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结合最新的互联网信息与技术要求,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授课、跟班学习、线上指导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掌握城乡建设领域的舆情信息,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与社会关切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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