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时间:2024-01-11 15:2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长乐中路119号世欧王庄三区1号楼3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5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动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工作成效,为晋安区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234条。对机构职能、公开指南类信息进行更新,发布部门财政决算说明2条、部门财政预算说明1条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3件,已办结13件,历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3件。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区管建筑工地与燃气安全监管过程中,实行双随机检查,并即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做到监管执法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二是规范行政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梳理更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与网上办事指引,及时整理规范性文件,统一对外公开并实施动态更新。三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遵循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本机关预算决算情况予以全面公开,确保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现对内对外公开,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透明度。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并未设置局层面的相关信息平台,目前,主要是做好区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和数字城管等平台的运营。我局严格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落实监督保障

  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等相关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程序与答复文书,提升办件实效,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需求。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投诉电话、邮箱,切实保障群众监督权益。同时主动接受区数字办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与指导,对问题及时整改,深入剖析,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9.71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2024年,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升:一是将政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强化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我局信息公开相关平台运维水平;三是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程序,做好补差补缺,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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