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建设局 时间:2025-01-08 09:4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晋安区长乐中路119号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层建设局办公室;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5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积极开展城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包括部门财政决算说明2条、部门财政预算说明1条及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区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5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44条。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

  我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5件,已办结5件,历年累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8件,均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并未设置局层面的相关信息平台,主要是做好区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和数字城管等平台的运营等平台的运营,我局严格按照平台工作要求,组织专人负责对网站信息管理和维护,强化平台账号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依法依规向企业及群众公开不涉密文件、数据,切实保障网站与平台的平稳运行。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审核、发布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公开方式、时限要求和答复文书等内容,由专人负责信息维护与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技术要求规范信息管理。同时加强政务公开政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监督保障

  一是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定期自查自纠,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与投诉电话、邮箱,保障群众监督权益;三是主动接受区政府办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0.28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限较为滞后,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三是部分信息内容专业性强,不便于公众理解。

  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一是强化人员管理,要求每个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地收集整合,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素养,确保准确把握最新政策要求,对专业信息及时予以解读,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为群众提供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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