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财政局 时间:2020-01-06 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01;电话:8364084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及保密审查有关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为推动晋安建设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我局主要采取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公开部门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财政专栏等内容。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5条,历年累计709条。此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9年我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在公开前,严格保密审查,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本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信息、财政专题信息、监督检查类信息、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二是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及时反馈群众的各类意见、疑问;三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文件。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数量为0.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19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度,我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份,历年累计7条。主要以网络形式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提出申请。其中两份要求公开厦坊小区地块、新店村、厦坊村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相关信息 ,一份要求公开我区首次公开三公经费的时间。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于上述今年新收到的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我局已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已答复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作为附件同步上传至网站公开,便于群众获取。我局开设财政专题,设立“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政府债务”等栏目,对新出台的文件予以及时公开,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于12345投诉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举行新闻发布会,表明态度观点,通报进展情况,说清政策举措,引导正确社会舆论。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社会公众、企业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等。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在我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持续强化惠民领域资金和村级项目资金监管,解决群众对惠民资金“最后一公里”使用的发放情况的知晓度、公开等问题。截止到12月底晋安区公开惠民资金45个项目,金额523918513.7元,涉及人(户)数77650。村务公开9个乡镇街道,192个村居,收入103947万元,支出22996.3万元。

  我局会同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核查工作分解到区直相关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并督促各个项目资金主管部门主动配合对接市级部门做好核查比对工作。建立起定期比对核查机制,把上线项目资金的监管责任落到位。

  (5)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我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情况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2019年,我局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按年度公布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并督促要求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在信息公开目录里公开《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遴选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对遴选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我局印发《晋安区财政局三审三校制度》《晋安区财政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

  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配备,由我局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工作人员兼职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解决的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一定偏差,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虽然将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但有时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二是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和宣传队伍,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流动慢,高素质专业人才较为缺乏,干部培训不能经常化、制度化。虽然按照区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信息公开,但公开信息体量还不够大,与社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还不够便捷,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及公众期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结合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扎实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宣传活动。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政治更加坚定、眼界更加宽广、业务更加精湛、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务实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把建设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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