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时间:2016-01-22 11: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5〕160号)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http://jaq.f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3640457,电子信箱:jaqfgj@126.com,传真号码:0591-8748757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在本年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应对项目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项目进展、政策优惠等信息,不断提高基础设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的透明度。

2.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本局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进一步配强、配齐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加强对本局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能力。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审批权限下放公开情况:我局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审批事项、重大建设项目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便于广大群众知晓和监督。同时不断扩大行政审批透明度,将我局基建项目行政审批等对外办事窗口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报表格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都按规范格式编制上网公开,方便公众办理,促进相关事项办理效率的提高。

2.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在局政务公开栏上将局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规范做好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

3.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一些政策、规范性文件,主动发布重大项目、科教文化、城乡建设等各类信息,主要有:《晋安区2015年1-10月份市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福州市晋安区2015年1-10月份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晋安区2015年1-10月份“三比一看”工作开展情况》等,加大了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策全面落实。

4.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政府职能,我局将机关内设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局各科室职责等各类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并及时调整变动情况,确保信息公开数量的逐步增加,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5.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晋安政务网站下设的发展和改革局子网页,对已有的旧网页栏目进行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把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上传至网站上,以供公众查阅。同时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最新的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充分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方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按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完善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公文在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要求在文件产生后及时予以公布,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单位工作文件秘级的确定,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有效防止了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督考结合,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今年拟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在2015年度考核中,将对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具体赋分,以此促进各科室信息公开力度。采取宣传手册、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从思想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定期组织辖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准确把握好条例的具体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常态化,工作制度化。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本单位现设有办公室、投资科、财务科等科室。无信息公开经费投入。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重点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件,截止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134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财政资金信息,财政资金运行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和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本单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统计数据;人事类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规定。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种是通过局政务公开栏(设对内、对外),一种是依托晋安政务网站下设的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子网页进行对外公布。

(四)2015年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5年度我局收到群众提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6件,主要通过信函方式,涉及桂湖生态温泉城市政配套及公共配套项目、桂湖温泉小镇环路工程项目等项目立项文件。历年累计47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6件,其中:“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为4件,“同意公开”的件数为2件。

(三)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历年累计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提起行政诉讼的1件,历年累计2件;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2件,历年累计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度,局领导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三是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进一步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大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微博公开渠道建设。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我局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开展该项工作不力的科室进行批评,并限时制定出整改措施,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我局将通过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公众高度关注的企业投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及相关优惠政策等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开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我局截止到目前尚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5

13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5

13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4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6

4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4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4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2

2

行政诉讼数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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